合肥市委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
中国人大网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大力推进全市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推动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合肥,加快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结合合肥实际,合肥市委于近日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
《意见》强调指出要始终坚持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在党的领导下依法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各项工作都要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有利于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有利于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
《意见》就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党委要加强对地方立法工作的指导,支持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发挥地方立法中的主导作用;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不断完善监督形式,确保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凡是应当由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都应提交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决定。坚持党委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选举、任免权相统一,把党内工作程序和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定工作程序有机结合。对党委推荐人选提出的不同意见,党委应认真研究,并作出解释和说明。
《意见》还对支持和保证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务、切实加强各级人大常委会的自身建设和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担任领导职务的代表要带头参加代表活动,带头履职尽责,发挥代表作用。探索推行人大代表向选民和选举单位述职、接受评议制度,自觉接受选民和选举单位的监督。探索建立建议代表辞职机制和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制度。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对人大工作的思想、政治和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党委对同级人大的领导核心作用。要把人大工作纳入党委的总体工作部署,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每年听取一至两次人大工作专题汇报,讨论研究人大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人大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人大常委会党组要切实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的贯彻落实,确保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一府两院”负责人要按规定列席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认真听取审议意见,回答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询问。要把民主法制建设和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的情况纳入“一府两院”考核内容。《意见》的出台,对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支持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加强代表工作,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合肥市人大研究室 苏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