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召开
11月25日至26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颜银河,副主任丁绍东、徐德美分别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建军、张玉峰、陈金富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田扬畅,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钱明树,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谢效珉列席会议。
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33人,出席32人,符合法定人数。
图为会议现场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安排,本次常委会议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履职情况的报告,并进行述职评议。会上,市“两院”分别报告了法官、检察官整体履职情况,20名法官和14名检察官分别围绕近两年来遵守和执行宪法、法律、法规以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情况,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法治宣城建设情况,履行职责、公正司法、勤政廉政等情况进行了述职。经常委会组成人员无记名投票测评,市“两院”法官、检察官整体履职情况及34名法官、检察官述职评议结果均为满意。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近年来,市政府不断强化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在加强法律宣传贯彻、健全管理体系、开展专项整治、强化日常监管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全市食品安全保持稳定。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要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切实增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从业人员学法守法意识,增强广大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形成“人人重视食品安全、人人参与安全监督”的良好社会氛围;要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加强队伍建设,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源头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提升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效。
会议还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5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了2015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审议通过了市政府关于提请批准设立宣城城市建设发展基金及到期回购资金列入中期财政预算的议案,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市树市花评选结果的议案,决定香樟为市树、紫薇为市花,听取了关于《宣城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程序规定》(草案)的说明并对草案进行了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宣城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的决定》《关于设立宣城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的决定》,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市级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涉企收费清单落实情况的报告、关于禁毒法执法调研情况的报告,举行了地方立法专题讲座,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
颜银河指出,开展述职评议,是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命与监督干部的有机结合,是地方人大行使任免权的延续和深化,也是促进“一府两院”工作的内在要求。“两院”党组要高度重视整改落实工作,特别是接受评议的法官、检察官,要对照评议意见的内容,认真进行整改,并按要求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尚未被评议的法官、检察官也要以这次述职评议为契机,深入查找问题和不足,切实做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责,不辜负党和人民的信任和重托。
图为颜银河讲话
颜银河强调,全市各级人大常委会要深入系统地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推动“十三五”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要把学习贯彻五中全会精神与贯彻落实中央18号文件和省、市人大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结合起来,与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起来,与做好当前人大工作结合起来,形成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要进一步弘扬“三严三实”好作风,在认真总结今年工作的同时,超前谋划明年工作,努力在新起点上开创人大工作的新局面。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负责人,市政府有关副秘书长,市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宣州区3名公民旁听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