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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

来源: 宣城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4年05月26日 09:15

  5月23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颜银河,副主任陈金富分别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陈世跃,副主任张玉峰、徐德美和秘书长王范荣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韩永生,市委常委、副市长刘标,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谢效珉,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37人,出席34人,符合法定人数。

 

图为会议现场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知识宣传,使大气污染防治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形成工作的强大合力;要标本兼治,统筹推进,严格环保准入、淘汰落后产能、加强环境整治、强化环境监管,使我市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控制与好转;要严格执法,加强监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非诉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要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努力提高行政机关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加大非诉案件的执行力度,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执行方式方法,不断提高案件执结率和实际执行率;进一步加强非诉案件审查执行队伍建设,严格司法审查标准,切实增强非诉执行案件的执行能力。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市本级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情况、关于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及林业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市人防工程建设调研情况的报告,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

  颜银河强调,全市各级人大常委会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的决定》,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把环境质量改善作为检验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重要标准,继续加强跟踪监督,切实保障大气污染防治监督工作取得实效。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以执法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力度,特别是针对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相关问题,要认真研究、细化措施、抓好落实。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要督促本级政府切实抓好检查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负责人,市人民政府有关副秘书长,市财政局、环保局、林业局和人防办主要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宣州区3名公民旁听了会议。

编 辑: 夏红真
责 编: 夏红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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