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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开幕

来源: 安徽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4年03月27日 16:20

3月26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在省人大会议中心开幕。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臧世凯主持会议,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胡连松,副主任沈卫国、宋卫平、王翠凤及秘书长朱读稳出席会议。

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62人,出席53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安徽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和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精神。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李行进关于《安徽省学前教育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王晓林关于《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吴斌关于《黄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说明。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前审查和任后监督的规定(草案)》已经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同意,提请本次会议审议。受主任会议委托,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主任秦亚东作了说明。他说,为健全“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制度,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建设的新期待,《规定》(草案)重点就“审查什么、如何审查”、“监督什么、如何监督”以及审查监督成果运用等作出规定。

受省政府委托,省住建设厅厅长李明作了关于控制和解决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情况的报告。他汇报了我省建筑施工扬尘基本情况及防治工作现状,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及主要原因。他表示,下一步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突出工作重点、落实各方责任、完善保障机制,确保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取得实效。

会议还审议了人事任免案。

省委常委、副省长陈树隆,省法院院长张坚、省检察院检察长薛江武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常委会有关机构和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

编 辑: 夏红真
责 编: 夏红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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