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次会议
2月21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程迎峰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钱晓华、徐健敏、汪卫星、胡新方、汪理文,秘书长余非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张文明,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肖善武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和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2014年工作要点》和《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重大事项的暂行规定》,表决任命吴建春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决定批准任命徐茂林为休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审查通过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程迎峰向吴建春颁发了任命书。
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人大常委会2014年工作要点谋划超前、内容实在、安排科学,体现了人大工作服务大局、创新发展的要求。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要对照工作要点,深入研究、细化安排,认真做好常委会的服务保障工作;“一府两院”对工作要点涉及到的相关议题,要认真做好相应的工作准备;各位委员要围绕工作要点确定的议题,深入调研,认真思考,力求提出具有针对性、富有建设性、兼具操作性的意见。规范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既是我市人大工作当前最需要突破的重点领域,也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的重要内容。《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重大事项的暂行规定》的出台,是我市人大制度建设的重大成果。要按照规定要求,坚持党的领导原则、法定原则和集体行使职权原则,规范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并加强对市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切实增强实效。
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及各委、办、室副主任、办公厅调研员、副调研员,市政府办公厅负责人,各区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编 辑: 夏红真
责 编: 夏红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