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检察院: 经2014年4月25日宁波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任命: 李红澜、叶林达、李东为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时涛、严维岳、金涛为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叶定朝的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4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