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大法制委到海宁进行立法调研
8月8日,由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员主任委员胡虎林任组长的立法调研组一行9人到海宁就《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草案)》进行立法调研。
调研组召开座谈会,就《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草案)》修订工作听取海宁市住建局、财政局、旅游局等政府相关部门和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海宁市政府在座谈中向调研组汇报了近年来海宁市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创建及文物保护方面的工作情况。与会人员也结合海宁实际,对《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草案)》一些条款提出了修改意见。
会议最后,胡虎林主任对海宁市参加立法座谈会人员参与立法的责任感和积极性给予了高度评价,指出此次座谈会中大家提出的建议非常有意义,回去后调研组将对意见建议进行梳理和吸收,使《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更符合实际和可操作性,推动我省历史文化保护工作。
编 辑: 张学文
责 编: 张学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