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大财经委调研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
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为推动这项重大民生工程的顺利开展,省人大常委会安排在5月份例会上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情况的报告。
省人大财经委在前期调研中了解到,经过全省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多年努力,我省已基本构建了由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房、限价商品房、城市旧住宅区(危旧房、城中村)改造等组成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广大城镇居民的居住条件得到明显改善。据统计,自2003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实施城镇住房保障制度以来,到2011年底累计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9367万平方米、109万套,竣工87.5万套,解决了92万户城市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城镇住房保障受益覆盖面约为16%,高出全国平均水平约3个百分点。
同时,针对当前存在的保障房供应与实际需求存在一定差距、要素保障压力逐渐加大、后续管理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和薄弱环节,财经委在分析、研究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了加强评估分析,科学合理确定建设目标任务;着力推进阳光建设,切实提高保障房品质;积极探索创新,实现保障形式多样化;努力破解难题,加快构建长效管理机制等建议。
编 辑: 李杰
责 编: 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