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大财经委审议浙江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促进条例草案
《浙江省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促进条例(草案)》是今年一类法规项目,将提请省人大常委会3月份例会审议。
随着我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能源“保供给、调结构”的任务更加紧迫。开发利用好可再生能源,是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重要举措,更是争取更大能源空间、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对此,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迫切需要加快制定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方面的地方性法规。
省人大财经委认真开展立法调研工作,专门听取了省政府法制办、省发改委和省能源局的汇报,赴杭州、舟山、丽水等地广泛听取意见,实地考察企业,并组织召开了有省经信委、省国土资源厅等13个省级部门参加的立法调研座谈会。
财经委认为,省政府提请审议的条例草案,符合上位法规定,总结规范了我省各地有效的做法经验,可操作性较强,总体是可行的。同时,根据调研情况,提出了明确综合管理部门、加强规划引导、完善激励与保障措施、加大财政专项扶持等意见建议。(徐森)
编 辑: 李杰
责 编: 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