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大农委全体会议审议浙江省湿地管理条例草案
3月14日上午,省人大农委召开全体会议审议《浙江省湿地管理条例(草案)》。省人大农委副主任委员洪建新、吴鼎钧,省人大农工委副主任徐柏兴参加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渭山出席并提出了重要意见。
《浙江省湿地管理条例》是今年省人大常委会一类立法项目。省人大农委前期已赴绍兴、嘉兴等地开展立法调研,实地考察了白塔湖国家湿地公园等,就条例修改事宜与省法制办、省林业厅等部门进行了多次沟通交流。农委审议认为,省人民政府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条例草案符合我省的实际,体现了加强湿地保护的要求,结构内容基本可行,已较为成熟,建议提请本次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同时,委员们还就条例调整范围、湿地主管部门、湿地保护方式、法律责任等提出了若干修改意见。
会议还对“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亟待解决的建议”[温99号]重点督办建议具体工作方案进行了讨论研究。(陈翔)
编 辑: 李杰
责 编: 李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