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人大四举措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监督
本届以来,嘉兴市人大始终坚持把政府投资项目监督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建章立制,出台创新制度。市人大在全省人大首家出台了《嘉兴市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监督暂行办法》,明确将财政当年投资1000万元和拟新建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项目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查,并对监督的依据、原则、范围、审查批准、跟踪监督和罚则等作出了规定,进一步提高项目监督的规范性。
二是严格把关,规范项目审查。每年年初,市人大组成交通、城建、社会三个审查组,通过听取项目情况介绍、实地查看工程项目等形式开展集中初审,并提交常委会会议进行全面审查,提出审议意见后交由政府办理。市政府非常重视对人大审议意见的落实,及时优化调整投资结构,如2010年将原投资3500万元的西南湖生态公园改造项目调减到500万元,修改一环两路街区立面改造方案,降低单位造价,并对另外五个项目也进行了方案优化。
三是跟踪监督,推动项目进展。每年选择两个涉及民生且投资规模较大的重点项目开展跟踪督查,深入了解项目建设进展、施工监理、概算控制以及资金管理和使用绩效等情况,如2011年跟踪监督的贯泾港水厂、荣军医院迁建两个项目,前期进度十分缓慢,经过人大督查,协调解决矛盾问题,加快了项目建设进度,水厂项目土地平整工作基本结束,医院项目已重新开工建设,并将于2012年10月底前竣工。
四是关注后续,督促竣工验收。市人大在开展项目审查和建设进度监督的同时,也十分重视竣工验收工作,提出要针对面广量大、工程复杂、时间跨度大、历史遗留问题多等情况,认真制定竣工验收计划,目前市发改委已按照人大要求首批排出40个项目,并计划在几年内完成全部已交工项目的竣工验收,进一步严格基本建设程序,规范项目管理工作。(张洁)
编 辑: 李杰
责 编: 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