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地方人大 > 浙江 > 新闻报道

浙江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到湖州立法调研

来源: 湖州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1年08月15日 16:01

  日前,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胡虎林等一行来我市就《浙江省资源综合利用促进条例(草案)》进行立法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哲勇、秘书长柴根初分别陪同。

  调研组指出,我省是资源小省,人均自然资源占有量相对不足,资源问题已成为我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制约。相比较利用原生资源,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是节能减排的更有效措施。随着我省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废弃物越来越多,因此,有必要进行资源综合利用方面的地方立法,以更好地促进再生资源的利用。

  在湖期间,调研组深入长兴视察了新城环保有限公司、伊通有限公司等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并分别召开市、县两级座谈会。调研组充分听取了有关部门、人大代表、企业对条例草案中关于资源综合利用范围、餐厨垃圾处理、优惠扶持措施、法律责任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表示将这些意见和建议带回省里认真研究和吸收。

编 辑: 包瓴瓴
责 编: 包瓴瓴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