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决议 对新一轮普法依法治市工作提出五点要求
罗和平
近日,舟山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了市政府关于“五五”普法“四五”依法治市执行情况和“六五”普法“五五”依法治市规划制定情况的报告,对“五五”普法“四五”依法治市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会议通过了关于加强“六五”普法“五五”依法治市规划实施的决议,决议要求:
一要深化认识,进一步提高普法依法治市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牢固树立抓法治就是抓生产力,抓普法依法治理就是抓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的意识,增强做好普法依法治市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要突出重点,进一步增强普法依法治市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突出学习宣传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突出学习宣传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这个重点;突出抓好青少年学法守法这个弱点;突出抓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渔农民和外来务工人员普法这个难点。
三要普治并举,进一步提升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高公正司法水平,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和调解大格局的作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
四要创新务实,进一步丰富普法依法治市的形式和方法。正确把握形式与效果、继承与创新、法治与德治的关系,完善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渔农村、进社区等内容和形式,不断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
五要强化领导,进一步完善普法依法治市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抓好健全机构、制定规划、组织培训、宣传教育、监督考核等关键环节的工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用工、谁负责”的普法制度,确保“六五”普法“五五”依法治市规划制定的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编 辑: 苏大城
责 编: 苏大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