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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大常委会视察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

来源: 宁波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1年05月25日 14:45



  5月18日和20日,邬和民副主任率部分市人大代表和内司(工)委委员,赴象山、奉化、镇海、北仑,实地视察各地的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情况,听取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并与有关部门负责人座谈交流。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主任王梅娟,副主任岑初申、董学东,市人大内司委委员、市委政法委副书记蒋朝栋,市人大内司委委员、宁波军分区原政委厉永敏,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办公厅副主任封占勇,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委员束亚兴、戚伏堂、赵永清、叶明、唐安祥等参加了视察活动。

  据了解,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将中心建设纳入创新和健全社会化公共服务保障体系,与行政服务中心、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并列,作为重点建设的三大公共服务平台之一。目前我市11个县(市)区,除江北外(计划本月底投入运行),均已设立了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建设进度居全省第一。中心通过设置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律师公证服务、司法鉴定、妇女维权、劳动争议调解等窗口,着力构建“超市化”、“一站化”的公益性综合法律服务平台,为保障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邬和民副主任在视察活动中高度肯定了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取得的成绩。他说,从视察情况看,中心的建设和发展已经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成效初步显现。中心虽然面积不大,但作用很大;人员不多,但功能很多。一是定位准确,服务发展和稳定大局,有助于社会矛盾的化解,有助于经济社会发展。二是体现了全市司法行政部门认真贯彻市委“三思三创”精神,不断自我加压、不断创新、不断拉高标高、努力进取的精神。三是有助于推进“法治宁波”建设、宣传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心在服务群众的同时,也生动地宣传了法律,引导群众自觉学法、懂法、用法,有利于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所以,中心的建设既是当务之急,更是长远之计。

  下一步,要继续推进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的建设,一是认识上再深化,从新的高度,即从依法治国、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的高度,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中心发展动力。法治社会是衡量一个社会是否成熟的重要标志,因此,中心发展既要着眼于当前方便群众、维护稳定等功能,也要着眼于法治社会建设这个长远之计。二是工作方法上再优化、再创新,努力提高办事效率,充分体现自身价值,利用好自身优势,拓展中心的平台功能。要着眼于为群众解决问题,取得群众的信任,形成群众认可的品牌和口碑。三是功能上再拓展,处理好专业化和综合化的关系。要利用好各种社会资源,发挥好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如鼓励律师担任法律服务的志愿者;同时协调好各部门的关系,形成全社会合力,共同为大调解、大维稳作出积极贡献。

  市司法局局长黄学云、副局长吕强,象山、奉化、镇海、北仑等地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陪同视察。(周明耀)

编 辑: 包瓴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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