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人大常委会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贯彻实施情况调研
近日,根据省人大常委会通知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永平带领调研组对我市贯彻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情况进行调研。调研组先后在市区和遂昌县分别听取了市民政局、市老龄办等市直相关部门和遂昌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情况汇报,实地视察了市区九和新天地老年公寓、老年人活动中心和遂昌县大柘镇敬老院以及白麻村老年活动中心。
宋永平主任充分肯定我市各部门和遂昌县的老年人工作,并就进一步推进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贯彻实施提出五点意见。一是要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对老年人事业的关注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做好老年人工作的社会氛围。二是要继续认真抓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省实施办法的贯彻实施工作,确保现有权益保障制度和措施落实到位。三是要进一步完善现有服务和保障体系建设,并逐步通过建章立制甚至立法来改进和规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四是要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既要立足当前,更有着眼长远,做好老年人工作的规划工作,积极探索多层次、多渠道、公私兼有的养老、保险和保障的新路子。五是要整合各种资源,加大投入力度,加强老年事业的基础设施建设,为更好开展老年人工作夯实坚实的基础。(陈仰勇)
编 辑: 包瓴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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