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出台五年立法规划和立法调研库
为了进一步提高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的前瞻性和计划性,市人大常委会在经过认真调研、征求各方面意见基础上,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编制完成了《杭州市人大常委会五年(2011—2015)立法规划》和《杭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项目库(2011—2015)》,并经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立法规划分为社会管理类、经济管理类、城建环保类、教育科技文化类等四类共44件,其中社会管理类有10件,经济管理类12件,城建环保类16件、教育科技文化类6件;立法调研库共38件项目,涉及社会管理、交通运输、城建城管、环境保护、教育科技等方面。
市人大常委会在编制立法规划和立法调研库时,按照相对成熟原则,将有草稿或主要制度基本可行,五年内进行立法的可能性较大的项目,进入立法规划;没有草稿或主要制度尚需继续深入研究的项目进入立法调研项目库。立法规划作为刚性文件,由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执行,今后五年的立法项目一般在立法规划中选择产生,如果因为客观原因如上位法发生变化等,致使立法规划中的项目无法实施,则可以安排到立法调研项目库开展调研;立法调研项目库则具有一定的弹性,如有的项目条件成熟可以进入立法程序。(楼华)
编 辑: 包瓴瓴
责 编: 包瓴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