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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大:水污染防治监督工作再显成效

来源: 浙江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1年03月23日 14:55

  水污染防治事关经济、民生的长远发展,绍兴市人大常委会始终高度关注这项工作,连续几年对绍兴市生态建设、污染整治、清水工程和曹娥江流域水环境保护等工作情况开展多种形式的监督。

  去年全省联动开展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绍兴市人大常委会更是将其作为年度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方案,认真动员部署,重点检查了饮用水水源保护情况、跨界河流断面水质达标及考核情况、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和处理情况、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情况等。在深入检查和调研的基础上,拟定了《关于绍兴市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上下联动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向政府作出审议意义,要求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深化水污染防治思想认识;加强污染源头控制,有效削减工业污水排放总量;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切实保障饮用水源安全;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不断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切实提升全市水环境质量。

  《浙江省曹娥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已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在此前后,绍兴市人大常委会也为落实好条例做了大量的工作。

  连续的监督取得了新的成效,绍兴市政府日前召开有关会议,决定今后将在全市建立起一套更加严格的污染防控机制,采取经济、行政、法律的制裁手段,加大环保执法力度,不断提高违法成本,“污染企业有直排、偷排行为的,将从重从严从快处理,情节严重的将对违法企业法人代表实施刑事拘留,”从源头上加强重点污染源治理,确保绍兴水环境治理五年目标实现。

  着眼标本兼治,确保源头水质,绍兴近期还将对工业、农业、生活等重点污染源开展全面治理,而工业污染治理是重中之重。据悉,今年8月底前,在曹娥江、浦阳江、鉴湖流域的水环境重点保护区,已建成的化工、医药、印染、造纸等工业类重污染企业,要求责令限期转型升级改造或关闭、搬迁。在上述水域水环境重点保护区,已建成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也要依法限期搬迁或者关闭。(王利渡)

编 辑: 包瓴瓴
责 编: 包瓴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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