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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大推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成功创建

来源: 嘉兴市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1年02月12日 18:40

  日前,从嘉兴市文化局了解到,国务院1月24日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同意将浙江省嘉兴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批复》,明确将嘉兴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文件指出嘉兴市历史悠久,文化底蕴丰厚,历史遗存丰富,城市丰富特色突出,红色文化价值独特。这一成果的取得,与本届市人大常委会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创建工作的持续关注和监督是分不开的。

  2007年,市委、市政府将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以来,本届市人大常委会每年都安排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监督议题,已先后两次听取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工作情况的汇报,开展文化遗产保护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和调研,实地视察部分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和民办博物馆等,还对市文化局工作进行评议。市人大常委会建议政府围绕成功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这一目标,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深入实施历史文化保护工程,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依法加强文物保护管理工作,挖掘城市文化内涵,不断提升城市文化品位。这些意见建议得到政府的重视和采纳。

  这几年,嘉兴市在推进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过程中,成立了领导机构,制定了《关于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十大工程,三年共投入15亿元,用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修缮了大批历史文化遗迹,使城市历史文化特色得到进一步彰显。先后出台了《嘉兴市文化遗产保护办法》、《嘉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嘉兴市促进民办博物馆发展的意见》和《嘉兴市加强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的意见》等。建立了嘉兴市文化遗产保护委员会,在市文化局增挂文物局牌子并增加工作力量。通过各方的共同努力,嘉兴市终于摘得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桂冠。

  为巩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工作成果,今年嘉兴市人大常委会还将继续关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重点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落实情况、农村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情况等。

编 辑: 余晨
责 编: 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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