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大:推动民办教育促进法贯彻落实
近日,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就我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建议,要以办好民办学前教育为突破口,全面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使杭州教育优先战略真正落到实处。
一要肯定成绩。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以来,市政府加大民办教育发展扶持力度,切实提高民办学校教师待遇,对民办与公办学校学生一视同仁,加强和改进对民办学校管理与指导,适时调整“国有民办”办学体制,使我市的民办教育走在了全国、全省前列。
二要统一认识。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是杭州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规划、中央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和破解“上学难、入园难,上好学难、入好园难”的实际举措。要正视当前存在的问题、差距和挑战,继续把落实法律要求摆上各级政府的工作日程,在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民办教育上下真功夫、硬功夫,切实破解人民群众的实际困难。
三要总结经验。认真总结杭州发展民办教育的成功经验,做到“五个好”:要有好的领导,即市、区、街道、社区、乡镇、村,以及各级教育主管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真正把思想统一到民办教育促进法的精神上来;要有好的政策,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要求,围绕解决“有钱办事、有人办事、有房办事、有章办事”“四有”问题,出台一系列好政策;要有好的出资人,妥善处理出资人与民办学校的关系问题,督促出资人承担自己的职责;要有好的校长,这是一个民办幼儿园和学校的灵魂和支柱;要有好的教师,培养一批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奉献的教师队伍。
四要突出重点。以破解“四有”问题为重点,以民办学前教育为重点,以破解五县(市)民办学前教育的“四有”问题为重点,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学前教育“1+4”新政,即:《关于加快推进学前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的若干意见》及四个配套文件,把民办学前教育作为杭州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试验田”,使杭州的民办教育真正做到一视同仁。
五要完善法规。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适时出台学前教育地方性法规,进一步规范我市学前教育的发展,推动民办教育促进法在我市的实施。(王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