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启动2011年立法计划编制工作
为做好2011年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工作,确保立法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近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与市政府法制办联合印发了《关于征集2011年度地方性法规建议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启动了市人大常委会2011年立法计划的编制工作。
《通知》对今年的立法建议项目征集工作提出了四点具体要求。一是要求各地、各部门从共建共享与世界名城相媲美的“生活品质之城”、加强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实施“六大战略”、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等方面研究提出立法建议项目,把关系改善民生、破解“七难”、推进低碳城市建设、加强城市建设和管理、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的内容作为立法的重点。二是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有关法律法规,按照“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要求,突出立法的针对性、必要性、可行性,在认真调研、深入论证的基础上,提出建议项目。三是征集工作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市政府法制办共同负责。各地、各部门在报送建议项目时,应当同时报送法规草案文本、立项说明。拟设定行政许可的,还应当报送相关论证报告。四是规定各地、各部门报送立法建议项目截止时间为2010年11月15日,市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和市政府法制办完成项目论证工作截止时间为2010年11月20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完成项目论证工作截止时间为2010年11月30日。(吴超)
编 辑: 余晨
责 编: 余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