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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大:关注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

来源: 浙江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0年09月13日 10:10

  本网讯为切实依法保护和利用水资源,让人民群众喝上用上充足、干净的水,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近年来宁波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把它摆上重要位置,积极开展立法、监督、视察、调研等工作,着力推进依法治水、依法管水。一是加强地方立法。先后颁布实施了《宁波市余姚江水污染防治条例》、《宁波市甬江奉化江余姚江河道管理条例》等条例,建立了比较完备的水资源管理法规保障体系。二是加强执法检查。2003年11月宁波市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建设生态市的决定,此后连续7年坚持开展对该决定执行情况的跟踪检查。今年4月份以来,市人大常委会还在全市范围开展了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着力推动各级政府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政,遏制水污染,保护水资源,改善水环境。三是加强工作监督。2008年上半年和今年8月市人大常委会先后两次对全市饮用水源地环境状况进行了深入调研,提出了“关于保护和改善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的具体意见和建议,供市政府决策参考。此外,市人大常委会还多次组织了对城市内河整治、重大水源工程建设等情况的视察调研,有力地推动了全市水环境的整治、水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管理保护等工作。

  在市人大常委会持续关注、连续监督下和市政府的积极努力推进下,宁波水资源管理工作得到切实加强。到去年底,全市已建成大型水库6座、中型水库24座、小型水库379座,加上河网可供水量,水资源供给能力已经达到23亿立方米/年,略高于近年全社会用水总量21亿立方米,有效地保障了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娄国闻)

编 辑: 余晨
责 编: 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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