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学习修改后选举法和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调研
5月20日-27日,市人大常委会就修改后的选举法学习贯彻情况和市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开展调研。调研组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阎寿根、副主任钱世茂带领,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副秘书长、代表与选任工委、办公室、研究室同志及市委组织部负责人参加了调研。
调研期间,调研组赴永康、磐安、兰溪、东阳、浦江5个县(市),召开座谈会,听取各县(市)人大常委会、“一府两院”有关部门和部分乡镇(街道)人大意见;并召集市本级纪检监察、公安、检察等部门负责人、部分市人大老领导和市人大代表等进行座谈。与会人员围绕修改后选举法对各级人大代表选举工作的可能影响及应对措施的建议意见。重点交流讨论了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何回避、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的影响、代表名额如何分配、选区如何划分、贿选的界定及处置等问题。同时,还对今年底明年初市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如何更富成效地开展提出了建议意见。
钱世茂要求,学习贯彻好新选举法,一是要加强学习,做到真正理解法条本义与内涵;二是要加强调研,通过对基层情况的调查,梳理、掌握第一手材料,积极探讨实施中可能遇到的问题的对策措施;三是要加强沟通,对把握不准的问题,要多向省人大请示汇报,指导我们换届选举工作的开展,同时为省人大出台新选举法实施细则提供参考。
阎寿根强调,新选举法的施行符合党的十七大精神,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符合各族人民的共同利益,对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具有重要意义。他强调,学习贯彻好新选举法,是做好下一阶段我市各级人大代表选举工作的基础。各县(市、区)、乡镇人大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要注重对新选举法的学习,把握其精神实质,进一步总结经验,联系实际选举工作,探索解决新问题的措施和办法,为组织好明、后年的换届选举工作做好充分准备。(卢欣)
编 辑: 包瓴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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