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次主任会议
王勇主任主持召开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主任会议
市检察院院长戎雪海作关于人事任免事项的说明
市财政局局长叶双猛作关于2014年市属相关开发园区公共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4月10日上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次主任会议,市委副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勇主持会议。会议决定,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于4月24日至25日在市行政会议中心举行。
根据主任会议建议的议程,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将听取和审议司法机关办理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机关贯彻执行《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审议意见情况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民事、行政诉讼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审查和批准市属相关开发园区2014年公共财政预算草案;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调整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审议人事任免事项。
主任会议上,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叶双猛关于2014年市属相关开发园区公共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了市检察院院长戎雪海关于人事任免事项的说明,以及市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关于第十六次常委会会议议程及准备情况的汇报。
主任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叶双猛关于我市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的汇报。会议指出, 政府性债务资金对于缓解地方政府建设资金困难,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和提升城乡人民生活水平等具有重要作用。今后一定要加强管理,强化人大监督,把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在合理范围,切实防范风险;要正确处理举债与发展的关系,逐步建立债务预算制度,严格新债审批管理,避免举债的随意性;要改革融资平台,拓宽融资渠道,引入社会资金用于公益性项目建设。
主任会议研究确定了关于调整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基层联系点的方案,2014年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重点调研课题,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重点督办代表建议件方案,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及其机关2014年4月至5月份工作安排。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伟、邬和民、苏利冕、王建康、施孝国、翁鲁敏和秘书长杨剑耀出席会议。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新闻发言人列席会议。(乌浩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