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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首次实现全口径预算监督

来源: 杭州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4年02月26日 15:49

财经委在大会期间审议预算报告

人大代表在大会上发表意见

  2月10日,我市召开了市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作为会议的一项重要议程――审议全市及市本级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工作――得到了市人大代表的高度关注和充分参与,本次人代会预算监督工作的一个重要亮点是:首次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纳入财政报告,实现了人大预算审查工作的全口径化。至此,我市人大的预算监督工作基本形成了“覆盖全面、重点突出、层级有序”的审查体系。

  覆盖全面是指将我市各类政府性收支都按照规定纳入公共财政、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及社会保险基金四大预算,全面反映政府收支总量、结构和管理活动,向人大报告,接受人大监督,这是党的十八大报告所明确提出的“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的要求。经过一年多的准备,我市在原有的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及社会保障预算的基础上,第一次加入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内容,在形式上基本完成了中央全口径预算监督的要求。这也是今年上会的财政报告中2013年执行情况仅包括三项内容(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及社会保障预算),而2014年预算安排情况涵盖四个方面的原因。

  重点突出主要表现在每年选取若干专题进行重点审查。如我市从十届人大以来,每年都选取若干政府部门对其年度部门预算进行重点审查,通过审查规范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工作,推动部门预算的科学化和公开化,目前已累计对21个部门进行了审查。从2013年开始,财经工委开始试点实行部门决算审查工作,首批选取了市教育局、市科委、市人力社保局和市农业局等四部门2012年部门预算进行了审查,内容涵盖部门决算的基本情况和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以及“三公”经费的决算情况,促使政府部门更多关注资金使用绩效问题。本届以来,我们以专项资金审查为抓手,着力延伸预算审查的深度,2013年选择了旅游西进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进行重点审查,并在结合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的基础上,首次引入了独立第三方审计,极大地提高了审查的专业性和客观性,有力地促进了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2014年,将在做好旅游专项资金审查的基础上,对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中科技专项资金进行新一轮的专题审查工作。2013年市人大常委会还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监督暂行办法》,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开展了审查,将政府支出项目中最大的部分纳入了重点审查的范围。

  层级有序则是指我市在开展各项预算监督工作中,根据不同类型不同阶段的要求,灵活采取不同层面的审查主体,以达到更好的监督效果。目前我们的监督基本可以分为四个层级:一是由财经工委及其下属的预算审查办公室负责各项预算监督的日常工作,如各项审查的组织协调、审查过程中的监督和一些试点性质的探索监督等。例如在2013年的开展的部门决算审查试点工作中,即是以财经工委为审查主体,并邀请了与四个被审查部门对口联系的常委会相关工委会同参与的模式,这一层级的监督有组织方便、沟通便捷的特点,较为适合探索阶段的要求。二是以财经专委会名义开展的各项监督,主要是一些既有法定要求,又相对专业的监督事项。如2013年开展的旅游西进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审查工作,就主要由专委会负责审查通过。三是由常委会审议的监督事项,这些事项不仅都有法定要求,还在重要性等方面有更高要求。例如年中报告的财政决算等内容,2013年我市预算监督的一个重要方面,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监督就是通过财经工委组织的先期审查和财经专委会初步审查后,由常委会负责审查通过的。四是人代会审议审查的预算监督内容。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其审查的权威性不容置疑,人大代表的参与度也最为广泛。在这些不同层级的审查过程中,我们都积极为人大代表的参与构建平台,无论是工委组织的部门决算审查,还是专委会开展的专项资金审查,抑或是常委会负责的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审查,都邀请了市人大代表参与其中,充分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我市的预算监督工作经历了多年的实践探索,已经打下了一定的基础,但离人民群众对我们的期望还有不小的差距。今后一段时期我们认为主要应当就两个方向着力加以改进:一是努力推进人大预算监督工作的专业化和深入化;二是积极扩大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对预算审查的有序参与。以此来呼应人民群众对于预算监督工作不断提高的要求,促使政府努力提高预算管理的水平。

编 辑: 张学文
责 编: 张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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