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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人大“菜单式”服务激发代表履职活力

来源: 浙江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3年11月15日 14:25

  舟山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把发挥代表作用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认真贯彻代表法和中央有关文件精神,积极探索创新代表工作的方式方法。今年,常委会根据年度工作安排,推出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和参加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菜单式”服务,努力为代表依法履职搭建平台,搞好服务,提供保障,进一步提高代表参与人大工作的积极性和实效性。

  一是列席常委会会议和参加各项活动由代表自主选择。在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向全体市人大代表下发了《市人大代表拟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意向表》、《市人大代表拟参加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等活动意向表》,由代表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自主选择,有358人(次)的代表自主选择了“菜单式”活动项目。

  二是由相关工委对代表意向进行综合平衡,保障知情。常委会相关工委根据市人大代表拟列席常委会会议和拟参加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等活动意向汇总情况,针对代表参与意向的不均衡性,在进一步征求代表意见的基础上,进行适当调整、综合平衡,确保市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及有关活动的覆盖面。同时,将代表列席2013年度市人大常委会各次会议和参加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的名单予以印发,建议各位代表根据安排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并将文件抄送市人大代表各中心组、小组和各县(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同时告知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办公室联系人员及联系电话,方便代表联系联络。

  三是激发活力,着力发挥代表自身特长优势。代表们根据选择的项目,着力发挥自身特长优势,提前做好列席常委会和审议发言准备,认真参与全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与管理情况定向视察、新区水资源保障、市政府行政审批权限下放承接和优化审批流程、小干岛商务区开发建设、远洋渔业发展、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文化产业发展情况等工作的跟踪调研或专题调研,参加省、市、县(区)三级联动对舟山市贯彻实施饮用水水源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情况、《军事设施保护法》、新修改后《刑诉法》、《气象法》等法律法规贯彻情况的执法检查,有效增强了市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及参加有关活动的计划性和针对性,扩大了参与常委会的工作面,实现了良好效果。(徐曙光)

编 辑: 张学文
责 编: 张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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