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人大代表建议加快推进全口径预算审查监督
浙江人大网讯 加强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和监督是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权力的重要职责,是促进民主法制建设的重大举措。近日,舟山市人大代表“四个进一步”建议各级人大常委会加快推进全口径预算审查监督。
一是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的主要依据是《预算法》,现行的《预算法》已落后于近年来的财政预算管理改革实践,要加快推进《预算法》修订工作,从立法层面建立系统的、完善的全口径预决算体系。
二是要进一步扩大预算审查监督的范围。在向人大报告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社保基金预算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提交人代会审议,同时逐步增加人代会上接受人大代表审查的部门预算单位的数量。
三是要进一步细化财政预决算报告内容。财政部门除报告主要收支项目和财政主要工作情况,对重点支出项目、上级转移支付项目等情况进行必要说明外,对涉及民生的重点支出要逐步细化到“项”级,对三公经费的预决算情况要予以专门反映。
四是进一步提升人大代表对财政预算审查监督的能力。加大对人大代表预算审查监督的培训力度,优化人大代表的知识结构,使之掌握必要的预算审查监督知识,充分发挥预算审查监督主体的作用,防止预算报告审议走过场。(舟山市人大 胡一燕)
编 辑: 谢先红
责 编: 谢先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