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大:督促政府有效落实审议意见
近日,绍兴市政府接连出台《关于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全市农村文化礼堂建设的通知》等两个红头文件,进一步落实去年市人大审议文化发展工作提出的意见。
据悉,去年6月26日,绍兴市人大七届二次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全市文化发展情况的报告》,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7点建议。市政府收到审议意见后,“三管齐下”认真办理抓落实:
一是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有动作。切实提高对文化发展重要性的认识,健全文化发展机制体制,共同推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二是文化兴业推动经济转型有动作。新兴文化产业重点突破,镜湖综合体、兰亭二期、书圣故里、夏威夷风情园、曹娥江度假区等一大批重点旅游项目加快实施,打响“老绍兴最江南”城市旅游品牌。 三是文化惠民满足群众需求有动作。镜湖新区建筑面积达23.7万平方米的“三中心”(绍兴市奥体中心、文化中心、科技中心)推进顺利,场馆建成后将进一步优化城区公共文化设施的布局,方便群众就近开展文化活动。
2013年上半年,绍兴市人大对文化发展工作审议意见继续进行跟踪督查。绍兴市政府查漏补缺,接连出台两个红头文件,设计农村文化礼堂和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等载体,着重解决城乡发展不平衡问题。据悉,到2015年,全市每万人将力争拥有公共文化设施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完成“城市15分钟文化圈”和“农村30分钟文化圈”建设;至2017年底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开发区农村文化礼堂覆盖率达30%以上。届时,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将进一步提升,农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将进一步得到满足。(俞敏)
编 辑: 张学文
责 编: 张学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