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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大首次测评“一府两院”办理审议意见情况

来源: 常州市人大  浏览字号: 2011年01月14日 10:37

    近日,常州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一府两院”办理人大常委会2010年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并以票决的形式对意见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同时将测评结果和批评意见反馈给承办部门。这也是常州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对“一府两院”办理常委会审议意见情况实行票决制。

    为提高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质量,做好监督工作“下篇文章”,常州市人大常委会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探索对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跟踪监督方式。满意度测评设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三项。经测评,满意票、基本满意票未超过市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半数的,审议意见的承办机关须重新办理,并在下一次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再次报告;承办机关重新办理报告后,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将再次对办理结果进行满意度测评,票数仍未超过半数的,市人大常委会依法采取质询、询问等监督措施。通过对常委会审议意见满意度测评,进一步提高了“一府两院”对办理常委会审议意见的重视程度,确保了常委会审议意见的有效执行和落实。

    今年,常州市人大常委会还将开展专项工作评议和专题询问,进一步创新监督工作方式,增强监督工作的刚性和针对性,不断提高监督工作的质量和实效。

编 辑: 王伟
责 编: 沈掌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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