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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到扬州进行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立法调研

来源: 扬州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2年05月07日 16:28

  近日,省人大农委主任宋家新带领调研组,来我市进行《江苏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草案)》立法调研。市人大农工委负责同志,宝应县委、人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相关调研活动。
  调研组一行与扬州市农委及宝应县农委、水产局、法制办、财政局等部门负责同志进行座谈,认真听取了我市野生动物保护情况汇报,并就野生动物保护条例制定中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和条例草案的有关表述进行了热烈的交流、讨论。
  座谈中,大家一致认为当前制定《江苏省野生动物条例》很有必要,意义重大。该条例的制定出台将对保护、拯救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将使野生动物保护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建议在该条例中,要进一步明确职责与分工,健全组织机构,完善投入机制,以增强可操作性,依法保护好野生动物资源。
  省人大调研组充分肯定了我市在保护野生动物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同时认为大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针对性强,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在制定野生动物条例中将注意吸收,以进一步修改和完善野生动物保护条例。

编 辑: 包瓴瓴
责 编: 包瓴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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