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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到扬州督办重点建议

来源: 扬州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1年08月15日 10:00

    淮河流域是我省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点。在今年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我市省人大代表范天恩、丁一、程希等提出“关于加大淮河流域污染防治资金和政策支持力度的建议”,被省人大列为今年10件重点督办建议之一。8月10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龙生一行来扬督查建议办理情况。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爱军,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桑光裕、高瑞芹参加活动。

    朱龙生一行实地察看了我市水质自动监测站、六圩污水处理厂等地,并听取了我市及省环保厅、发改委、财政厅等相关部门的汇报。据了解,我省淮河流域面积7.18万平方公里,面积和人口分别占全省的70%和52%,经济规模占全省三分之一以上。淮河流域的水污染防治工作历来是我省水污染防治的重点区域,做好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对于我省实现“两个率先“、建设生态省具有重大意义。

    我市列入淮河流域“十一五”规划和南水北调东线治污规划的控制断面共9个,近年来,这些淮河流域控制断面水质达标率稳步提高,南水北调控制断面水质持续改善,同时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及城市重点水域水质稳定达标。此外,我市列入淮河流域“十一五”规划的工程项目有11个,已全部建成并投运。自2010年起,我市即着手谋划“十二五”,围绕环境目标,从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可行性和预计产生的环境效益等角度,组织上报了“十二五”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重点项目49个,总投资约20亿元。下一步,我市将结合“十二五”水质控制目标,狠抓断面水质达标提质,狠抓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狠抓农村水污染防治。针对流域治理任务艰巨,资金和政策的支持力度直接关系到规划任务实施的成效的实际情况,我市建议省里给予扬州更多的项目资金扶持,加快研究制定乡镇污水处理运营扶持政策。

    朱龙生指出,治理淮河流域水污染是坚持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是推进生态省建设的重要任务,是江苏对国家作出的重要承诺,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国家下达的治理任务顺利完成。朱龙生对如何进一步加大淮河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力度,强调要牢牢构筑清水通道安全防线,加快流域地区发展方式转变,提高治理工程实施运行效率,加大重点治理项目资金的投入,加快淮河流域水环境保护法制建设进程。

编 辑: 包瓴瓴
责 编: 包瓴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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