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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阳县人大检查民办学校《价格法》执行情况

来源: 射阳县人大  浏览字号: 2010年12月14日 14:39

  近日,射阳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对民办学校执行《价格法》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组针对收费票据使用不规范、收费标准不统一等问题,提出了几点改进建议:

  一是转变观念,树立正确办学理念。民办学校要解放思想,将自身和民企区别开来,把社会效益放在经济效益之前,不能简单地把自身等同一个创收的企业来经营。

  二是依法治校,严格管理学校收费。民办学校应规范收费行为,必须按照县教育局和物价部门审核批准的标准进行。要严格控制优差学生收费差距,以防因提高低分学生成本而带来的恶性竞争;监察、教育、财政等部门要督促民办学校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同时,要加强收费票据管理和工资奖金的管理,严禁超标准收费、跨学期收费。

  三是积极扶持,力促政府加大投入。县政府要出台相关政策,引导、扶持民办教育的发展,确定的补助标准要及时到位;要优化民办教育发展环境,确保新建、扩建民办学校的征用土地、报建立项、税费减免等方面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待遇;要引导民办学校确立正确的办学宗旨,把握自身利益和社会责任的平衡点,努力实现出民办教育社会价值的最大化。

编 辑: 王伟
责 编: 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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