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大监督新成效推动民主政治建设新发展
周古城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地位重要,责任重大。当前,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把握新时期民主政治建设的新任务、新要求,强化“四个意识”,处理好“四个关系”,以人大监督新成效推动民主政治建设新发展。
一要强化党的意识。人大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人大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这既是由党的执政地位和国家权力机关的性质所决定的,也是宪法、监督法等法律确定的根本原则。我们在思想上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在工作上充分体现党的领导,在制度上切实保证党的领导,自觉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于人大各项工作之中。一是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我们在制定常委会年度工作计划、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开展重大活动等,都以市人大党组名义及时向市委请示或报告,得到市委原则同意后,再进入人大的法定程序。二是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人大党组在人大常委会中的核心作用,确保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党组织推荐的人选成为国家机关的领导人员,党委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本届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围绕决算、预算调整等内容共作出决议、决定11项,依法任免国家机关领导人员140多人次,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和组织保障。三是自觉贯彻党的意图。围绕市委工作中心确定人大工作重点,凡是市委交办的任务,都不折不扣地完成。比如,围绕促进饮用水安全,根据市委要求,组织五级人大代表分组进行集中视察,形成专题报告送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参阅,有力地推动了这项工作;今年,将重点围绕促进调结构转方式和民生事业改善等进行监督,推动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二要强化中心意识。经济建设是全党工作中心,也是人大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在行使职权时坚持做到围绕中心不动摇,扭住发展不放松,根据人大工作性质和特点,找准人大工作与经济工作的结合点。一是全力促进保增长促发展目标的实现。近两年,围绕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保持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我们着重对开发区发展、企业上市、经济结构调整、科技创新、沿海开发、房地产业和旅游业发展以及争取国家和省项目、资金及政策落实等工作进行了监督,推动各方面形成发展合力,共克时艰。二是着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通过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通过对土地管理法、就业促进法等10多部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通过“千名代表评百案”等监督工作的开展,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努力营造公平竞争、公正有序的发展环境。三是积极投身经济建设主战场。响应市委号召,发挥自身优势,认真开展“三服务”活动,帮助挂钩服务企业谋划发展战略,解决了一大批实际问题;积极开展招商引资,仅去年就引进7个项目总投资30多亿元,其中总投资超10亿元项目1个。
三要强化履职意识。随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加强,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实施,人大及其常委会担负的任务越来越艰巨,发挥的作用越来越显著,只有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才能履行好职能,不负人民重托。一是坚持依法履职。认真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始终保持积极进取、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依照法律规定履行好职责。二是坚持问计于民。坚持民主征集议题;坚持邀请公民旁听人代会和常委会,扩大公民参与度;坚持邀请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参加视察等各种活动,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公开度;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呼声,提高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在审议、表决过程中,坚持充分发扬民主。三是坚持履职为民。本届以来,我们坚持把推进民生事业改善作为履职的重要内容,对住房保障、饮用水安全、城市防洪、义务教育等工作的监督,不仅推动了相关工作的开展,而且强化了履职意识和群众意识。
四要强化创新意识。我们坚持把创新作为人大工作不断前进的动力源泉,在不违背法律精神、法律原则的前提下,不断创新监督机制,完善监督方法,使监督向多形式、多层次拓展延伸。主要抓好“四个结合”:一是单一手段与多种手段相结合。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等工作时,不拘泥于某一种监督手段,根据需要,适时运用其他监督手段。今年,我们把督办代表议案与开展专项工作审议结合起来。二是人大监督与舆论监督相结合。重大活动坚持邀请媒体参与,引导好、发挥好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把新闻媒体的监督贯穿到人大监督工作之中。在“饮用水安全盐阜行”等活动中,新闻媒体的报道起到了推波助澜作用。三是内部力量与外部力量相结合。注重发挥工作委员会兼职专业委员的聪明才智,并邀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参与执法检查、调查研究等活动,形成工作合力。四是规范与创新相结合。积极探索开展人大工作的方式方法,每年年终对创新工作进行评比表彰,并及时总结好做法、好经验,指导人大工作深入开展。去年推出了近20项创新举措,比如开展“三个盐阜行”和“千名代表评百案”活动,对议案处理结果进行满意度表决并向社会公布,将重点督办的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在报纸公布,等等。这些创新举措,提升了人大工作活力,增强了人大监督效果。
在强化“四个意识”的同时,要处理好“四个关系”。
一要处理好加强人大监督与坚持党的领导的关系。坚持党的领导是人大履行好职责的根本保证,人大依法履行好职责是坚持党的领导的具体体现,两者是完全一致的。要走出认为加强人大监督就是削弱党的领导、加强党对人大工作领导就是削弱人大监督的认识误区,自觉把人大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用实际行动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推动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推动法律法规在我市的贯彻落实。市委的重视和支持,增强了人大工作的动力和压力,促进了人大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要处理好加强人大监督与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使职权的关系。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虽然职责分工不同,但目标是完全一致的,都是在党的统一领导下依法独立负责地履行职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人大监督目的是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人大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应体现监督与支持并重原则,寓支持于有效监督之中,运用人大监督方式,帮助被监督者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促进问题的解决,达到支持的目的。只要有利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有利于保证宪法和法律的正确实施、有利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人大就应大力支持。
三要加强人大监督与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关系。人大是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代言人,只有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才能更好地代表人民。我们在依法履行好职责的同时,要通过深入群众调查研究、组织代表视察、开展主任接待代表和选民日等活动,通过邀请公民旁听会议、向社会公布履行职责情况等形式,推进工作公开化、民主化,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密切与群众的联系,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虚心接受群众的监督。
四要处理好人大监督工作继承与创新的关系。人大工作实践中探索了许多好做法,积累了许多好经验,形成了许多好制度,这是宝贵财富。我们既要继承过去的好做法,又要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不断研究新情况、创造新方式,只要有利于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激发人大工作活力、增强人大工作实效的好做法,都可以借鉴和吸收。近两年来,我们在思路创新、工作创新、制度创新等方面,作出积极的探索,取得很好的效果。事实证明,只有不断创新,不断改进,人大工作才能不断取得新进步,民主政治建设才能不断取得新发展。
(作者系江苏省盐城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