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十四次主任会议
9月16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绍泽主持召开第五十四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琦、陈礼勤、李奇,秘书长侯成新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了全国地方立法研讨会、全省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座谈会精神;讨论了《南京市“十三五”规划纲要初步审查工作方案(草案)》;讨论了第二十一次常委会会议开展履职评议的工作方案,听取了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书落实情况及满意度表决工作安排情况的汇报;讨论通过了《南京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评价标准导则及评价意见处理办法》;听取了第十九次常委会会议有关专项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陈绍泽指出,全国地方立法研讨会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立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及各工作机构要认真贯彻张德江委员长在全国地方立法研讨会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做好地方立法工作。要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始终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要认真实施立法法,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要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做到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为民立法上下更大功夫;要适应新形势的需要,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队伍建设。同时,市人大要认真贯彻好全省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座谈会会议精神,要充分认识加强区镇人大工作和建设的重大意义;要积极配合市委做好《关于加强全市区镇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意见》的制定和实施的相关工作;要加强对区镇人大工作的指导,着力提升区镇人大履职能力和水平。
编 辑: 夏红真
责 编: 夏红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