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五次主任会议
4月21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五次主任会议,专题研究讨论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相关事宜。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绍泽主持,副主任李琦、单景南、陈礼勤、李奇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夏公喜作的《关于设立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的说明》,并就基层立法联系点的设立目的、设立依据、设立标准以及职责范围进行了深入讨论。
会议结束前,陈绍泽主任发表了重要讲话。他指出,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南京的重要举措;是推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开门立法,促进基层群众有序参与立法的重要形式,也是做好立法工作的有益补充,要作为当前立法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有序推进实施。他强调,基层立法联系点的设立要突出“基层”,在实际操作中要紧紧围绕“基层”二字,保证立法联系点的“基层”属性,在全市范围内统筹规划、科学设置、合理布局;立法联系点的设置要严格标准,突出代表性,确保发挥实效,要规划建立在立法议题确定、立法调研、法规实施情况检查等各个环节发挥作用的“全能型”基层立法联系网;要尽快制定出台相关的制度办法,实现对立法联系点的科学管理,建立合理有效的退出和补充机制,适时增加、有序淘汰。同时陈绍泽主任强调,立法联系点要充分发挥科研组织、行业协会和基层检察、审判机关的专业性,汇集广大群众的智慧,凝聚共识、吸收精华,保证基层组织和群众有序参与立法、合理表达诉求,真正做到立法为民,为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南京积累更丰富的立法经验。
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副秘书长,市人大法制委、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编 辑: 夏红真
责 编: 夏红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