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7次主任会议
3月20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7次主任会议,听取河道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汇报。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俞志平主持会议,副主任贾宝中、张东海、盛建良、党组成员姜洪鲁以及秘书长周建伟出席会议。
副市长张耀钢列席会议。
会上,市水利局周良法局长作河道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汇报。此前,市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先后赴金坛、武进,对贯彻实施该条例情况进行了调研。
我市境内共有村级以上河道2240条,其中骨干河道50条,总长约870公里,在册各类水库89座,10万方以上重点塘坝45座。我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省政府《实施办法》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于2013年重新颁发了《常州市河道管理实施办法》。156平方公里的中心城区防洪大包围14个节点工程已于2013年建成,发挥防洪除涝功能,有效调控城区水位。自我市《办法》实施以来,水利部门严格把关,组织开展巡查9000余次,现场发现、处理违法案件200余起,累计拆除河道、湖泊、水库违法建筑及堆放占用467200平方米,清除违法圈围、养殖、种植120处7815亩。水利部门与公安、海事、城管等部门联合开展违法占用水域、防汛清障、长江河道采砂整治等专项执法活动,有效解决了藻江河沿岸违法建筑物、滆湖保护范围内非法填湖造地等难点问题。
会议对近年来河道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指出,要深化水利规划,理顺管理机制,强化依法治水理念,杜绝监管漏洞,加快河道管理范围确权划界。
编 辑: 夏红真
责 编: 夏红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