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召开
4月29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维健、李琦、单景南、陈礼勤、李奇,秘书长侯成新和42位委员出席会议。副市长华静,市政协副主席陆平贵,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胡道才,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各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以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会期两天,在上午举行的全体会议上,与会人员听取了市政府关于《金陵石化及周边地区、大厂地区、梅山地区和长江二桥至三桥沿岸地区工业布局调整实施方案(送审稿)》议案的说明、关于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市节能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内司委、财经委,市人大常委会农委、教科文卫委、环资城建委关于代表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市政府提请审议《南京市紫金科技创业人才特别社区条例(草案)》的说明及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相关审查意见的报告;市政府提请审议《南京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修正案草案)》的说明及市人大内司委相关审议意见的报告;市政府提请审议《南京市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草案)》的说明及市人大常委会民宗侨外委相关审查意见的报告;市人大法制委关于《南京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人事任免案的提请报告等。
下午,会议分组审议了《南京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南京市紫金科技创业人才特别社区条例(草案)》、市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情况的报告。
编 辑: 夏红真
责 编: 夏红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