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六次会议
4月22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6次会议,听取和审议2011至2013年度全市劳动模范评选工作情况的报告,并作出相应决定;听取和审议全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常州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司法工作规定》;听取和审议“关于加强我市饮用水安全保障”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审议通过了人事任免案。
受阎立主任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俞志平等分别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贾宝中、孙永明、邵明和党组成员姜洪鲁、秘书长周建伟及委员共32人出席会议。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韩九云,副市长王成斌、张云云、史志军及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辖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我市市级劳动模范每3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表彰100名。此次评选出的100名市劳模中,一线职工和农民工占总数50%;本科以上学历55名。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围绕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形成了“各级政府统一领导、牵头单位综合协调、监管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的食品安全监管格局,不断加强对农产品种养、生猪屠宰、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等环节的监管,全市基本没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会议建议,加快推进机构职能调整,构建统一权威高效的监管体系;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完善社会同管共治机制;切实加强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技术支撑;不断强化监管能力建设,着力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
目前,常州城区源水取自长江,日供水能力110万立方米。全市共设有市政出水监测点9个市政末梢水监测点40个,二次供水监测点27个,农村水厂监测点38个。根据去年监测数据,全市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抽检合格率100%,出厂水、二次供水现场快速检测合格率100%。全市主要供水企业的出厂水质指标均符合或优于国家标准要求,水质稳定达标。会议建议,加大饮用水水源建设保护力度;加快饮用水应急备用水源地建设;要提高饮用水污染应急处置能力;健全饮用水水质监测体系;进一步推进区域供水工作;完善水价形成和调整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