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人大常委会对《江苏省宗教事务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为促进《江苏省宗教事务条例》的深入贯彻实施,推进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更好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中的积极作用, 9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袁建芬带领执法检查组,对《江苏省宗教事务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组赴云龙区、贾汪区、丰县、新沂市等县区,听取了市、县两级政府工作情况汇报,实地察看了部分宗教活动场所,召开了宗教团体负责人和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人员座谈会。
检查组认为,近年来,我市在学习宣传《条例》、落实宗教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维护信教群众和教职人员合法权益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条例》的贯彻落实总体上是好的,但也有一些规定没有得到有效落实。检查组要求,一是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宣传。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宣传的深度和广度,向各级领导干部、宗教工作干部、宗教界人士、信教公民及全社会广泛宣传宗教法律法规和党的宗教政策,让社会各界更多的了解《条例》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精神。二是强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各级政府要以《条例》为依据,按照“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要求,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和监督。三是切实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要认真贯彻宗教法律法规,尊重和保护公民享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切实保护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着力推进宗教活动场所的规范化建设。
图为条例实施情况汇报会会场
(撰文 郭亚丽 摄影 李彦)
编 辑: 谢先红
责 编: 谢先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