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对《苏州市湿地保护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5月21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苏州市湿地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检查组实地查看了吴中区环太湖湿地带、吴中区七星揽月市级湿地公园、吴中区黄墅村、三山岛国家湿地公园等,并召开汇报会。徐明副市长代表市政府作了关于湿地保护情况的专题汇报。市人大常委会部分委员,市农委、市水利(水务)局主要负责人,吴中区人大、政府主要领导参加执法检查。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国玲代表执法检查组作总结讲话。检查组认为,近年来政府在湿地保护工作中法规的规范引领作用十分明显,保护的力度及成效呈放大效应,保护的模式在实践中不断创新。检查组对市县两级政府在保护湿地所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
检查组要求,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保护湿地的认识水平;加强综合协调,形成各部门密切配合的保护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建立完善湿地保护的投入机制;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落实好湿地生态补偿政策。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建胜、周玉龙,党组成员张文根参加执法检查活动。(吴楷迅)
编 辑: 谢先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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