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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3号)

来源: 盐城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3年02月27日 14:45

2012年8、9月份,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对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情况进行了视察调研。2012年10月30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情况的报告,并形成了审议意见交市人民政府研究处理,市政府近期向全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了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第27条的规定,现将市政府研究处理情况向社会公布。

盐城市人大常委会

2013年2月26日

关于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情况审议意见的

情况的报告

2012年10月30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深化医改工作情况的汇报,会议形成了审议意见。会后,市政府高度重视,对审议意见进行了认真学习研究,并针对我市医改工作的实际情况落实了相关部门的工作责任,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了系列工作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落实审议意见的情况

(一)关于健全完善全民医保体系问题的落实情况

一是提高医保保障水平,减轻群众就医费用负担。2012年,全市城镇职工医保、居民医险、新农合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17.21万人、111.82万人、576.14万人、参保率分别达到99.2%、99.9%、99.98%,政府对城镇居民和新农合补助标准提高到人均不低于240元,市区城镇居民筹资标准达到400元,新农合人均筹资305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244元),盐都区达到350元/人、领先苏北;2012年,全市各级财政安排新农合补助资金5.29亿元,其中,市财政安排930万元;安排城镇居民医疗补助资金8708万元,其中,市财政安排1906万元。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分别在20万元以上、12万元以上,其中市区职工医保取消了封顶线。且两者均达到或超过本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达15万元、提高到本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0倍。城镇职工、居民医保、新农合政策补偿分别达到85%、70%、75.53%。

二是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合理控制医药费用增长。2012年,各县(市、区)在全面开展门诊总额预付制和住院按病种付费方式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住院费用按床日付费方式改革,目前,各县(市、区)已实现机构、病种全覆盖。目前,按病种付费的病种数扩大至30个以上,亭湖区、滨海县、阜宁县、响水县、东台市、大丰市已全面启动按床日付费工作。全市平均县外住院比例为15.57%。

三是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建立补偿“绿色通道”。全面开展重大疾病保障工作,在继续开展提高儿童先心病、白血病医疗保障工作的基础上,将终末期肾病、宫颈癌、乳腺癌、耐多药肺结核、重性精神疾病纳入保障范围,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定点救治医院和定额结算标准,新农合予以费用标准的70%补偿,符合救助条件的再予以20%的救助。2012年,全市农村需纳入医疗救助人员29.7万人,其中患大病3.1万人,累计救助72.19万人次,累计支出资金8854万元,其中住院3.68万人次、累计支出资金6352万元, 门诊49.31万人次、累计支出资金1375万元,新农合19.21万人次、累计支出资金817万元;全市城市居民需纳入医疗救助人员4.2万人,其中患大病近8842人,累计救助11.52万人次,累计支出资金2931万元,其中住院1.28万人次、累计支出资金2407万元,门诊近6.94万人次、累计支出资金327万元,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3.3万人次、累计支出资金197万元。

(二)关于继续推进基本药物制度问题的落实情况

一是基本药物制度全面覆盖。我市按照省统一要求,分三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分别于2010年2月、12月和2011年6月全部实施到位,全市政府办138个乡镇卫生院、2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161个村卫生室以及19个社会力量举办乡镇卫生院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并实行零差率销售,2012年已销售基本药物4.46亿元,减轻群众药品费用负担3.72亿元,据统计,实施基本药物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价格下降40%左右,门诊次均费用下降15.3%,住院次均费用下降12.1%。

二是严格基本药物配备使用。认真落实基本药物配备政策,组织178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省药品采购中心签订了授权委托协议,实行基本药物网上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统一结算、集中支付,并实行零差率销售。以市为单位确定了30个品种为我市的少数特殊用药,供经市确定的75个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专科特色明显的乡镇卫生院使用,严格实施零差率销售。

三是规范临床用药行为。2012年,组织300余人次参加国家、省《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和《国家基本药物用药指南》培训,组织市级骨干培训班6期、1552人参加培训,县级培训达13113人次,实现基本药物制度全员培训,从而提高了合理用药水平,规范了用药行为。

四是完善基本药物采供机制。认真贯彻落实省卫生厅《基本药物集中采购考核评价暂行办法》、《基本药物供货企业积分考核管理暂行办法》和《基本药物供货企业诚信记录公示制度(试行)》,组织专门人员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立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和供货企业进行认真考核。建立全市基本药物制度监测制度,组织全市基本药物制度“回头看”,督促基本药物制度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

(三)关于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问题的落实情况

一是认真制定出台试点方案。围绕破除“以药补医”,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市卫生局和东台市制定工作方案,组织专人到东台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等单位进行调研,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广泛听取意见,并进行详细测算。出台了《东台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按照《省物价局关于下发试点县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综合改革方案反馈意见的通知》(苏价医〔2012〕380号)精神,对《东台市县级医院综合改革价格调整方案》进行了及时完善,相关医疗卫生单位都按照省、盐城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评估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积极做好宣传引导、政策解读、业务培训、网络信息系统支撑等基础工作。

二是扎实推进试点改革工作。在前期东台市人民医院、市口腔医院改革试点基础上,将大丰市人民医院、建湖县人民医院纳入第二批试点单位;东台市作为全省试点地区,根据省“总量控制、结构调整”要求,多次调研测算,形成“东台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并报上级审批;出台“东台市医保支付方式政策调整办法”,2012年12月28日,省物价局出台《关于东台市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批复》(苏价医〔2012〕392号)后,东台市于12月30日(全省第二家)启动了公立医院医药价格综合改革,东台市人民医院、中医院、三院、妇幼保健院4个单位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实施零差率销售。目前,药品价格降低15%左右,磁共振、CT执行指导价格,取消上浮15%的规定,普通门诊诊察费10元(医保支付8元,个人支付2元),运转良好。

三是全面增强公立医院服务能力。东台市人民医院全面改革人事分配制度,在人事制度改革上,实行院科两级负责制,实行科主任领导下的主诊组负责制,门诊医技科室实行三级岗位负责制。在分配制度改革上,实行院科两级考核和岗位加薪级工资制度,建立以服务数量、服务质量、服务效果和患者满意度为主要指标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推行绩效工资制度,使医院在绩效管理方面有所突破,努力做到优质并举、兼顾公平、适当倾斜,有效调动广大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四是改善医疗服务质量管理。全市二级以上医院全面实施“一站式”服务,窗口科室执行弹性工作制。积极推进区域性预约诊疗服务平台建设,成为继无锡、南京市后全省第三家二、三级医院均上线的城市。全市二级以上医院出院患者平均住院日较往年同期相比有较大幅度的下降。东台市成立了便民服务中心,在门诊、住院、急诊大厅设立便民服务台,配备专职服务人员,开展多种形式的预约挂号、预约诊疗、分诊和导诊及陪检服务;医技检查随到随检,缩短了病员等候时间;门诊开展一站式服务,基本杜绝了病人就诊“三长一短”现象。报告单位快速打印、门诊专家即时预约、病房无陪护理、志愿者服务等特色服务受到患者普遍欢迎。

五是完善对口支援协作机制。根据省卫生厅要求,市卫生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的意见》(盐卫医〔2012〕94号),所有三级医院对口支援1-3所县级医院,县级医院负责对口支援辖区内所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做到城市卫生支援城乡基层卫生工作全覆盖。东台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与各基层医疗机构均签署上下联动、对口支援协议,35名县级医疗卫生单位专家骨干深入基层镇卫生院开展对口支援服务,建立健康管理服务团队97个,覆盖全市所有镇卫生院,实行双向转诊,对于基层医疗机构发现的急危重病人实行绿色通道,对慢性病患者和手术病人在恢复期间,转入当地乡镇卫生院进行康复治疗。盐都区初步形成基层首诊、分级医疗、急慢分治、双向转诊、上下联动的医疗服务模式。大丰市人民医院、中医院与各基层医疗机构建立了以医疗、中医药工作为重点的分工协作协议,以完善转诊程序、畅通转诊渠道、方便群众就医、减轻费用负担为重点,开展双向转诊工作。

(四)关于扎实推进医改基础工作问题的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人才培训,增强基层医卫人员综合素质。我市制定了《盐城市中长期卫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加强全科医师培训基地建设,共完成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119人,全科医学知识岗位培训1155人;完成全市5854名乡村医生中专学历补偿教育,3600人通过考试,获得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基本实现“每个村卫生室有一个执业(助理)医师”的目标;组织农村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已培养81人;扎实开展乡镇卫生院“务实进修”, 2012年有139名乡镇卫生院人员到县级医院进行进修实习。

二是强化乡村一体化,提高基层医卫人员待遇水平。积极推进以人员、业务、药品、财务和绩效“五统一”为目标的乡村一体化管理,一体化管理率达100%。全面落实乡村医生待遇,全市8321名乡村医生参加了养老保险,2283名离岗人员享受到政府补助,两项政府共补助3020.24万元;落实乡村医生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定额补助,按照每人每年1.2-1.8万元的标准执行,补助9326.4万元。目前,乡村医生队伍保持平稳。

三是坚持政府主导,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水平。抓住省支持苏北基层发展机遇,多方筹资,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2012年,基本建成大市区新城、先锋、市开发区河东等一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4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响水小尖、阜宁陈良、建湖芦沟等10个乡镇卫生院及大丰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省示范乡镇卫生院、示范中心评审。目前,建成11个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成4个农民健康工程先进县、21个省示范乡镇卫生院,完成了全市80%乡镇卫生院、100%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任务,实现了“每个建制乡镇有一个政府办乡镇卫生院、每个行政村或3到5千人建设1个村卫生室,每个办事处建设一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目标,已基本建成“15分钟健康服务圈”。

四是提升服务水平,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我市按照国家、省要求,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多渠道筹集项目资金,人均补助经费由2008年5元提高到2012年25元,共筹资1.84亿元,免费为城乡居民提供10类41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业公卫服务机构能力得到提升。全面完成疾控机构绩效评估,市县两级得分均达到优秀等次;全面完成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评估,市和大丰等5家被评为“达标示范”;市妇幼保健院通过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评审,东台等7个妇幼保健所通过省甲等妇幼保健所评审;市中心血站获全国优秀血站称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全面完成。统一规范建立妇女、儿童、60岁以上老人等重点人群健康档案,目前,全市建立健康档案659.1万份,建档率达到90.23%;传染病疫情报告率和及时报告率均达100%;0-6岁儿童保健管理率96.09%,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人分别是946716人、327898人、44238人,规范管理率分别达 92.37%、92.86%、97.94%。重大公共卫生项目顺利实施。2012年,进行宫颈癌检查72007人、乳腺癌检查72943人,实施农村改厕10.83万座,补助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31893人,补服叶酸50556人,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检测率分别为99.87%、99.99%、100%,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率达91.83%。

二、下一步打算

(一)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一是稳步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进一步完善新农合多渠道筹资机制,2013年农业人口参合率稳定在98%以上,人均筹资达350元,政策补偿比达75%。到2015年,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60元以上,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均提高到75%以上;按照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原则,推行住院统筹与门诊统筹相结合的保障模式,完善门诊总额预付和住院按病种、按人头、按床日付费等支付方式改革,开展定点医疗机构诚信等级评审活动,有效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推进农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保障病种数由目前的8个提高到20个,新农合报销比例达70%,进一步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加强新农合基金监管,确保基金安全。二是进一步加强管理与服务。着力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付方式改革,全面实施按病种和床日混合付费方式,实现定点医疗机构和病种全覆盖,促进医疗机构形成医疗费用的自我控制机制,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三是努力做好大病保险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卫生部等六部委《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积极做好提高重大疾病保障水平工作,主动与民政部门衔接,确保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病人大病补偿达90%。

(二)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进一步扩大基本药物制度覆盖面,将符合规划要求的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步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鼓励推动公立医院和其他医疗机构优先使用基本药物,让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量化考核标准,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工作,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效率;巩固基层机构补偿新机制,落实财政补助资金,保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正常运转,体现公益性质,确保群众得益受惠。

(三)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积极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其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增强服务能力,实现“90%病人不出县”目标;破除以药补医机制,探索建立财政补偿新机制,2013年6月底前,完成东台市试点评估工作;做好大丰市、建湖县等第二批试点县各项准备工作,按照省部署时间,大丰市、建湖县等县级公立医院启动取消药品加成工作;破除医生待遇与医药收入挂钩机制,建立以服务数量、质量和群众满意度为核心的人事分配新机制;破除政事不分机制,探索建立出资人制度,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两权分离”;建立完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逐步推行职业经理人管理模式。扎实做好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提升县级公立医院服务能力。于2015年实现阶段性改革目标。

(四)统筹推进医改各项工作。一是狠抓基层人才培养。深入实施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和人才战略工程,加快建立全科医生制度,到2015年使每万名城市居民拥有2名以上全科医生、每个乡镇卫生院都有全科医生。二是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继续把财政支出的重点投向基层,大力支持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持续改善基层“软硬件”条件,筑牢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网底”。三是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提高筹资标准,2013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标准提高到30元,2015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达到40元以上;积极拓展服务内容、深化服务内涵,严格开展绩效考核评估,切实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效率。四是强化信息系统建设。统筹推进医保、医疗、公共卫生、药品集中采购等信息化系统建设,加强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尽快实现综合业务信息系统全覆盖。推动医疗卫生信息资源共享,构建智能、惠民、便民、高效的医药卫生公共服务信息化体系。

盐城市人民政府

2013年2月

 

编 辑: 谢先红
责 编: 谢先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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