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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城人大:对《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来源: 山东人大   浏览字号: 2010年07月26日 09:53

  近日,武城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人大代表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召开了专题座谈会,并听取相关部门的专题汇报。

  2008年5月1日《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强化组织领导,狠抓学习宣传,认真落实道路运输安全责任制,加强交通建设市场管理,积极开展公路、水路运输安全专项治理,在道路运输安全工作、农村公路改造工作、窄危桥改造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为保障和促进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代表们在肯定该项工作取得的成绩的同时,指出我县在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过程中还存有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力度不够,广大群众特别是一些交通运输业户对法律的内容知之甚少,法律意识、法制观念比较淡薄;政府投入不足,交通债务包袱沉重,制约了交通工作的正常开展;税费改革给交通工作带来较大影响,职能削弱,岗位减少,富余人员安置难度大;农村公路的路权、产权不明晰,管理与养护工作有较大困难等。

  针对存在的问题,代表们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要进一步加大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标语、举办学习班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大对《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力度,使该法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增强全民的法律意识。

  二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想方设法积极向上级争取政策、争取项目、争取资金。同时,政府也要进一步加大配套性资金投入,积极帮助交通局清理沉欠债务,缓解交通工作的压力。

  三要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监督。要继续坚持“安全重于泰山”的理念,研究制定新形势下的安全运输管理方案,加强对营运车辆的安全性检查和源头治理,加大对违章车辆的查处力度,继续抓好公路、水路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各个环节不出现安全责任问题。

  四要进一步加强县乡农村公路管理与养护工作。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尽快出台明确县乡农村公路路权、产权归属的办法和措施,明确责任;设立县、乡、村养护管理机构,建设完善的组织网络,确保农村公路建成后不失管、不失养。

  五要进一步加强加强队伍建设。要进一步探讨解决税费改革带来的问题的路子和办法,加强交通队伍建设,做好人员的转岗和分流工作,确保交通队伍的稳定和谐。

编 辑: 刘静波
责 编: 刘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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