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大常委会举行会议集体学习监督法
大众日报济南6月19日讯 为了更好地依法履行人大监督职权,进一步做好全省人大工作,省人大常委会今天在济南举行会议,集体学习监督法。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高新亭在讲话中强调,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学习实施监督法,依法履行各项职责,扎扎实实做好当前各项工作,努力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会上,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崔曰臣传达了全国人大监督法培训班的主要精神;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李飞作了监督法辅导报告。
高新亭在讲话中指出,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监督法的颁布实施,要求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加强人大监督,对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好地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极端重要性;必须充分认识依法行使监督权,履行监督职能,对于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必须充分认识贯彻实施监督法,对于规范和加强人大的监督工作,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党和国家目标及任务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切实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和责任感,真正把这部法律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
高新亭强调,监督法从我国国情和实际出发,正确处理了加强人大监督工作和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使职权的关系,充分体现了民主集中制、集体监督、有序监督的原则,是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重要法律。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机关干部,一定要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监督法的精神实质和内容规范,切实提高依法有序开展监督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努力推动人大监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高新亭要求,贯彻实施监督法,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胡锦涛总书记、吴邦国委员长的重要讲话精神,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深刻理解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深刻理解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历史必然性,切实增强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严格依法开展工作,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行使职权,严格依法办事,依程序办事,保证工作的合法性、有序性,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的行为;要切实突出重点,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开展工作、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综合运用监督手段,改进监督的方式方法,推动监督工作更有深度、更具实效;要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不断增强做好人大监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时立军、刘玉功分别主持了今天上午和下午的报告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温孚江,济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华东,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王文升,驻济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各设区市及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