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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情况进行视察

来源: 潍坊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1年08月22日 10:29

  8月11日至18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2个视察组,对全市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情况进行了视察。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明珂,副主任康凤英以及部分委员、市人大代表参加视察。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陪同视察。

  这次视察,旨在进一步推动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了解掌握当前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全市食品质量安全状况持续改善。视察组集中听取了副市级干部王秀河代表市政府作的情况汇报,通过人大代表信息管理系统发放调查问卷,并与市委宣传部门联合组织开展网络调查,征求群众和人大代表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建议意见;按照分工先后到寒亭、坊子、临朐、高密、昌邑等县市区,以听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查看现场和组织食品行业从业人员进行法律考试等方式,深入了解相关情况;要求其他县市区进行自查并提交情况报告。

  视察组认为,食品安全法颁布以来,市政府坚持把贯彻实施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完善措施、落实责任、强化监管,有效保证了群众的饮食安全。

  视察组指出,食品安全作为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关系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关系党委和政府的形象,关系社会稳定和文明进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组织领导,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监管职能。要继续做好学习宣传工作,突出抓好农村群众和食品行业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提高食品行业从业人员的责任主体意识和自律意识。要尽快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明确责任,抓好落实,确保监管工作有序开展、无缝衔接、不留真空。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逐步提升其对食品安全的检验检测和风险监测能力。要强化综合执法,抓好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对象、重点问题的监督管理和专项整治,依法严惩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坚持食品安全从源头上抓起的指导思想,提高种植业、养殖业组织化和标准化程度,规范农药、兽药、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施用行为,保证农药、化肥的安全施用。要加强对食品加工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的监管,确保其严格依法生产大批量食品的安全,坚决杜绝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王恒秋 高宁宁)

编 辑: 包瓴瓴
责 编: 包瓴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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