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人大常委会专项评议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
12月2日,济宁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专项评议会议,对全市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进行评议。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部分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出席会议。会议听取了市政府所作的全市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情况汇报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分组进行了审议,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作了评议发言,并对全市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分“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三个档次进行了投票测评。
会议要求,评议过后,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整个评议工作、代表评议意见和对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的认识,高度重视、认真抓好整改工作,对代表评议意见,特别是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要尽快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工作责任制,抓住重点进行整改,切实解决突出问题。要以评议为动力,通过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政策法规的学习把握,切实处理好农村住房建设与发展稳定和农村新型社区建设的关系;要坚持以人为本,科学规划,突出重点,注重质量,统筹搞好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要坚持以人为本,建管并重,积极探索建立农村新型社区长效管理机制;要加大投入,加快困难群众危房改造进度,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
会议强调,要总结经验,积极创新,进一步提高人大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要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依法开展专项工作评议;要认真总结,逐步实现评议工作程序化和规范化;要创新工作机制,推动监督工作深入开展。
(济宁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王剑兵)
编 辑: 李杰
责 编: 余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