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鄄城县人大对全县“五五”普法工作情况进行调研

来源: 鄄城县人大  浏览字号: 2010年11月02日 14:59

    自“五五”普法启动以来,鄄城县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健全机制,突出重点,创新形式,普法工作成效明显。为进一步掌握和了解全县“五五”普法的实际情况,10月20日——31日,鄄城县人大组织部分市、县人大代表先后深入到董口镇前园行政村、闫什镇申魏庄行政村、鄄城镇虹桥社区、红船镇红船行政村、吉山镇吴老家行政村、彭楼镇前牟行政村、临卜镇户屯行政村和部分机关、学校和企业,通过听取汇报、座谈讨论、实地走访、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全县“五五”普法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

    一、“五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

    1、积极稳妥启动“五五”普法。2006年8月,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分别专题听取了关于鄄城县“五五”普法工作的专题汇报,2006年9月8日,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决议》和《2006——2010年依法治县的决议》,县委、县政府批转了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制定的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

    2、健全机制,确保“五五”普法高效运转。健全工作机制,在县乡两级建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各级党委、政府分管领导任正副组长,设立专门办事机构,配备专门人员,使普法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做。建立普法联席会议机制,普法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制定普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遇到重大普法宣传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同参与,互相配合。建立普法考核评价机制,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县普法办每年制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普法检验标准,对全县各部门进行考核。

    3、整合充实法制宣传队伍,不断扩大普法宣传力量。“五五”普法开始后,多次调整和充实普法队伍,不断加强法制宣传队伍建设;同时狠抓普法骨干的培训,“五五”普法以来共开课100多课次,基本形成“大普法”工作格局。“

    4、“开展法律进机关”,努力建设“法治政府”。重点加强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建立党委理论中心组学法、法律知识讲座等制度,坚持“凡进必考”这一底线,并将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情况作为提拔任用依据之一;倡导政府各部门建立法律顾问、重大事项律师参与制度,形成了政府和部门“重大决策依法、遇到问题找法”的工作局面。

    5、开展“法律进农村、进社区”,建设和谐新农村。积极探索、大胆尝试“六个一”活动:即建立一个法律图书室、一个法律宣传栏、一个法制宣传一条街、一个法制服务联络站、一所法制学校、一支普法宣传员队伍,采取“订单式”宣传、对接式帮扶、集中整治等形式,开展送法下乡、“法律进万家”。进一步健全了村级人民调委会和治保组织,及时排查、调处各种矛盾纠纷,确保了农村和谐稳定。几年来,全县共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447个,依法调处各类民事纠纷3176件,调解成功3084件。

    6、开展“法律进企业”,打造诚信守法企业。以市场经济法律法规为重点,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努力培育“诚信守法企业”,并开展了企业法律服务和法制保障工作,大力推行企业法律顾问制度,重大经济项目法律咨询制度。

    7、开展“法律进学校”,培育“阳光一代”。制定并实施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意见》,全县100%中小学校配齐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做到“教师、教材、时间、内容”四落实,开展了“红色教育进学校”、“法制巡讲进校园”等专题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广大青少年遵纪守法意识和明辨是非能力。“五五”普法以来,累计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制进校园活动100余场次,全县累计约10余万青少年接受法制教育。

    8、发挥“148”功能,拓展普法覆盖面。“148”是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载体和平台,“五五”普法以来,共接听法律咨询电话8000余个,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000余人次。

    二、“五五”普法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普法工作开展还不够平衡。少数单位和领导干部对普法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还不够到位,认为普法教育是软任务、软指标,没有真正将普法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个别乡镇和部门对普法工作还处于被动应付状态,满足于完成“规定动作”,存在重形式、轻实效现象。

    二是普法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全县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的普法工作格局还没有完全形成,少数村级普法宣传员有名无实,工作职责没有切实履行,普法队伍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普法的督查、考核机制还不够健全,普法工作尚未列入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影响了普法工作的开展。

    三是普法宣传方式仍需创新。几年来,在创新普法形式上虽然有所探索,但载体和形式仍欠丰富多样,适合广大群众参与、互动的普法活动较少,普法教育的广泛性、渗透性尚需增强,普法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执法机关、新闻媒体以案说法教育活动开展得还不够充分,贴近群众生活、喜闻乐见的法制教育活动还需进一步优化和挖掘。

    四是重点对象普法还存在薄弱环节。少数领导干部学法的重点不够突出、内容不够全面,缺乏系统性,存在“用什么、学什么”现象;少数执法人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农村的普法教育还不够深入,群众参与普法的积极性不高;对外出务工人员、留守在家人员的普法教育缺乏行之有效的手段;中小学生因沉迷网吧离家出走、荒废学业、违法违纪等现象时有发生,在校学生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提高;企业普法教育相对滞后,普遍存在对普法工作不够重视,不愿投入的现象。

    三、对“五五”普法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是统一思想,努力完成各项普法任务。要从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普法工作重要性、长期性的认识,切实将普法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 健全考核评估机制,强化督查、指导和协调,努力形成整体联动、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着力抓好普法队伍建设,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加强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流,夯实普法工作基础。认真总结“五五”普法工作经验,对一些好的做法,要巩固提高,及时推广;对存在的不足,要落实措施,加以改进。

    二是讲究方法,不断增强普法宣传活力。要坚持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相结合,改进方法,创新载体,努力提升普法宣传的活力。要改进普法工作方法,在重视法律知识传授的同时,注重培育法治理念,逐步实现法制宣传教育的单向灌输向双向互动模式转变。要加强普法阵地建设,着力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法制宣传网络,不断提高法制宣传的覆盖面和渗透力,努力使普法宣传深入人心。加强服务阵地建设,充分利用便民服务场所、法律服务热线等,积极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

    三是突出重点,切实提升普法工作实效。要紧紧围绕全县工作中心和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问题,突出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法制宣传教育;要进一步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加强学习培训,落实考试考核制度,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要进一步深化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建立和完善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法制教育网络,利用各种教育阵地,增强青少年法制教育;要深入开展农村干部群众法制宣传教育,坚持普法工作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寓学法于用法之中,重点加强村“两委”干部的培训,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用法律手段管理村级事务、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要继续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将法制教育纳入企业培训计划,把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作为考核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重要依据,引导他们自觉守法、依法维权。

    四是普治并举,以普促治。要坚持普治并举、以普促治原则,切实做到普法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不断提高全社会的法治化水平,积极开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依法治理,推进普法教育与法律援助、人民调解、信访维稳等工作有机结合,预防和遏制各类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五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意见》,制定“法治鄄城明”创建标准,进一步搞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争取有一个行政村进入全国法治示范村先进行列,两个行政村达到省级示范村标准,六个行政村达到市级标准。

编 辑: 王伟
责 编: 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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