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利人大:对全县《大气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调查
近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爱民带领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情况进行会前调查。调查组认为自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实施以来,县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不断强化环境污染治理,加强环境执法监管,积极开展了清洁能源行动,加大了环保基础设施和环保能力建设投入力度,促进了全县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和谐发展。通过调查,发现了工作中还存在一定的不足:一是对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宣传力度还不够大;二是大气污染防治的执法力度不够大,执法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环境监测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经济结构有待进一步调整优化。针对存在的问题,代表们也提出了几点建议:
一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民环保意识。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及舆论工具,广泛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大气污染防治知识的宣传,普及有关知识,使广大群众更深刻地认识到大气污染的危害性,增强治理大气污染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建立大气污染防治公众参与机制,调动各方面参与环保工作的积极性,使保护环境工作变成每个人的自觉行动,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环保、支持环保、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
二是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切实维护法律尊严。要加大环保执法力度,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从源头上把住污染增量;逐步治理老污染源,督促现有的污染严重的企业,加强科学管理,改进工艺,限期治理,做到达标排放;加大对环境保护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增加检查频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
三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一方面要加强环保执法队伍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熟练掌握运用执法依据和执法程序,提高依法办事能力,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大力引进专业人才;另一方面要加强基层环境执法机构建设,充实基层环境执法力量,为全面做好环保工作提供人力保障。
四是提高环境监测能力。一方面引进先进设备,扩大监测范围,增加监测类项,不断完善和优化环境监测网络,及时掌握大气污染信息,为保护环境及环境整治提供准确依据。另一方面要高度重视环境监测专业人才的培养,努力建设一支业务技术精良,能够应对突发事件的高素质环境监测队伍,提高应急监测能力和水平。
五是进一步推进发展方式转变,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加大新建项目控制力度,严把项目审批关,从源头上控制新的污染源产生,对于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一律不批。积极引导企业转变发展思路,加大企业科技投入力度,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步伐,不断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走循环经济之路。
六是建立完善大气污染防治奖励机制。要尽快研究出台大气污染防治的奖励政策,按照“排污要成本,治污有效益”的原则,实施政策激励机制。通过设立环境污染整治专项资金、财税扶持等措施,督促和鼓励企业技术改造,引导和支持企业节能降耗、推广污染减排项目,进一步激发企业治污和淘汰落后产能的积极性。对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扬和奖励,鼓励广大群众参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