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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大视察太河水库水源地保护工作

来源: 淄博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0年05月12日 08:30

  5月6日,淄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对太河水库水源地保护工作情况进行视察。市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刘池水,副主任吴明君、林春明、韩家华、曹在堂、王世庆及秘书长王敦浦参加视察。副市长刘有先陪同视察。

  视察组一行,先后实地察看了淄川区和博山区的口头、镇后、源泉等几处水源地保护情况。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太河水库水源地工作情况的汇报。并围绕着太河水库水源地保护工作进行了座谈讨论,提出了一些建议和意见。

  视察组认为,市政府根据《淄博市太河水库水源保护管理办法》,明确了淄川区、博山区政府及市水利、环保、林业、建设、农业、发改、财政等部门的职责任务,并将水源地保护工作纳入了有关区、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实行量化考核。结合“引太入张”供水工程建设的实际,加强了水源地保护执法检查。同时,制定完善了扶持太河水库水源保护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以库区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水源地保护工作。

  视察组建议,在下一步的太河水库水源地保护工作中,一是要切实提高对太河水库水源地保护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将太河水库作为淄博市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是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人为本,促进淄博和谐发展,共建美好家园,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而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太河水库水源地保护,关系着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关系着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如果做不好,将无法向全市人民交待。因此,要从战略资源的高度来充分认识太河水库水源地保护工作的重要性。二是要加快太河水库水源地保护一揽子政策措施的出台。各项配套政策措施,要深入调研和论证,本着先急后缓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层层推进。要通过政策措施的倾向性和利好性,充分调动太河水库水源地所在区县、乡镇党委政府的积极性,充分调水源地保护区内老百姓的积极性,充分调动全市社会各界的积极性。三是太河水库水源地保护区内的区县、乡镇要在汛期到来之前,抓紧时间把主河道和主要支流的污水、固体垃圾以及违规建筑清理好,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个村庄。四是要尽快修改完善《淄博市太河水库水源保护管理办法》,为太河水库水源地保护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编 辑: 沈娟
责 编: 沈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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