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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阳市人大常委会对就业促进法执行情况进行调研

来源: 山东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0年04月09日 10:38

  4月8日,莱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玉强带领部分人大代表和常委会委员,对《就业促进法》执行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成员围绕就业政策落实、就业培训、职业介绍机构管理、就业援助等内容,听取了市劳动保障部门总体工作情况汇报,现场察看了人民银行、劳动就业办公室、职业介绍中心、就业训练中心、人力资源市场、春雪集团、地税局、高级职业学校等单位的情况。

  调研组认为,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特别是在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市就业工作带来诸多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及时出台了做好就业工作、稳定就业岗位、规范经济性裁员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全市共实现新增就业15756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6863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1.1%以内,保持了就业局势的稳定。一是落实就业政策,创造良好的就业环境。两年来,财政部门共拨付专项就业资金1370万元,用于职业介绍、培训和社会保险补贴、小额贷款担保贴息等。人事部门启动实施了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农村义务教育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税务、银行等部门实行税费减免、政策补贴等政策帮扶,共为企业和失业人员减免税费3000多万元,发放小额贷款392万元。二是加强职业培训,提升劳动者就业能力。积极开展创业培训,为失业人员提供项目开发、创业指导、跟踪扶持等。积极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推行“储备式”、“订单式”技能培训模式,确定了六家培训机构作为统筹城乡就业职业培训基地,开设了30多个专业。两年来,共培训新成长劳动力321人,培训失业职工1761人,农村劳动力7231人,发放培训补贴131万元。三是完善服务体系,强化就业服务职能。建立了以市场为导向的就业机制,共举办人力资源市场洽谈会116次,提供就业岗位5万多个。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就业服务活动,开展各类专场招聘会27场。四是加大援助力度,帮扶困难群体再就业。建立了“出现一户、援助一户、消除一户、稳定一户”的动态援助机制,共帮助600名困难人员实现了再就业。

  调研中发现,法律实施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一是就业难与招工难并存,一些无业人员没有一技之长,还不愿意到劳动强度大、工资待遇低的岗位。二是就业压力依然较大,一些人员需要转移就业。三是部分就业政策落实不到位,推动就业与经济良性互动的措施不够、办法不多等。针对存在的问题,调研组提出以下建议:一是加快经济发展,增加就业岗位。努力实现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相协调,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物流业,充分发挥其在扩大就业中的重要作用。二是加强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劳动部门要加强对失业职工和农民工的培训,搞好职业技能鉴定,全面提高劳动者的整体素质。三是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搞好就业服务。要充分发挥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培训、劳动代理等窗口的服务作用,积极为用工单位和求职者提供就业服务。四是加大投入,做好政策帮扶。通过增加培训经费、实行岗位补贴等方式帮助困难群众实现再就业;加大小额贷款政策的扶持力度,扶持自主创业者和中小企业健康发展。(莱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姜连德 )

编 辑: 崔丽霞
责 编: 崔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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