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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奎文区人大常委会对学习贯彻监督法提出新要求

来源: 中国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09年03月18日 09:20

    近日,潍坊市奎文区人大常委会对监督法实施两年多来的监督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对下一步贯彻实施监督法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在思想认识上求“高”。 深刻认识学习贯彻监督法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对监督法学习贯彻不到位就是失职,就是不作为”的意识。全面准确地把握监督法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尽快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国和省、市人大常委会的新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监督法、依法做好人大监督工作、全面履行人大工作职责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为监督法的贯彻实施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是在学习宣传上求“深”。继续抓好监督法的学习培训,进一步增强学习的深度和广度,坚持在干中学、在学中干,切实做到思想统一、把握准确、贯彻自觉、执行严格。通过学习宣传,进一步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提高常委会集体行使职权、依法有序开展监督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提高工作委员会和常委会机关参谋服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提高“一府两院”和相关部门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在开展监督工作上求“准”。对准党委决策的、政府正在推动的和老百姓最关心的事项开展监督,使人大工作与党委同向、与政府同步、与人民同心;坚持依法按程序办事,严格按照法定原则、法定内容、法定方式、法定程序行使监督权,做到“既不失职,又不越权”。下步工作中,将在听取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等方面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力争使监督法规定的各项工作都做到明确具体、规范有序。

    四是在监督实效上求“强”。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增强实效的工作思路,坚持抓重点、议大事,着力在增强监督实效上下功夫,力争使工作成果进入党委政府的决策之中,更好地发挥对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维护人民利益的作用。将围绕物业管理、劳动就业、食品药品安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等议题,综合利用会议审议、专题调研、执法检查、集体视察等方式,加大监督力度,强化监督实效。

    五是在工作研究上求“新”。坚持工作实践与理论研究同步进行,既依法做好人大监督工作,又在工作中发现问题、研究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措施,不断开展新实践,创造新经验。将重点在社区民主政治建设、代表履职平台、代表建议办理、审议意见落实等方面,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分析总结,以人大监督工作的创新发展推动监督法的正确贯彻落实。

    (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徐金森 孙 军 李敬华)

编 辑: 李杰
责 编: 沈掌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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