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帆破浪沐春风
德州市人大:突出“三抓” 推进人大监督上新台阶
德州市人大常委会自换届以来,尤其是《监督法》颁布以来,在吸取总结历届人大监督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认真借鉴外地成功经验和做法,结合德州实际情况,不断改进监督工作方式,认真学习监督法,实行“阳光监督”,积极探索监督机制,着力“三抓”:抓法制宣传、抓监督流程公开、抓机制保障,最大限度地发挥了人大监督工作的透明度、时效性、多样性和社会公信力,进而全面推进了人大监督工作再上新台阶。
学习监督法,狠抓宣传教育,营造监督氛围
为使监督法及时变成“一府两院”工作人员、全体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人士熟知的法律,市人大常委会统一翻印了监督法法律读本1000余册,分发到人大机关干部、全体人大代表和“一府两院”组成人员手中,组织大家深入学习,深入领会监督法的精神实质;先后分3批次对常委会组成人员、“一府两院”组成人员及常委会任命人员、人大代表,以及人大机关干部进行培训和考试测评;把监督法的学习宣传纳入“五五”普法规划,制定翔实的实施方案,建立由一名副主任分管、办公室主任主抓、各工作机构负责人共同参与宣传的责任制度。同时健全与新闻单位和“一府两院”办公室联系制度,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德州日报》、《德州通讯》,适时反映全市人大监督工作动态,传递各地人大监督工作信息。通过广泛学习宣传,增强了“一府两院”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的自觉性,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对人大监督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从而在全社会形成了有利于发挥人大监督作用的氛围。
实行“阳光监督”,狠抓监督流程公开,形成工作合力
市人大常委会为了使社会各界和全市人民真正关心、理解并支持人大监督工作,克服过去“半封闭”式监督工作方法,一律实行“阳光监督”,狠抓监督流程“六公开”,即:人大制度公开、议题公开、调研公开、审议公开、审议意见公开、反馈处理情况公开。
一是换届以后,按照监督法的规定,结合德州市情和人大机关工作实际,对原来形成的常委会议事规则等履职行权方面的41个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修改完善,并编纂成文件汇编,分发到全市各级各部门,张榜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年初人大组织广泛调查,深入征询民意,充分考虑社会各界意见,确定全年常委会、主任会、代表视察内容议题,以人大常委会文件方式向社会公开,告知人大年内监督内容及其工作脉络。三是常委会审议时让部分人大代表、公民列席旁听,并将审议情况公开。四是将人大监督意见以会议公报形式向全社会公开,共同监督“一府两院”兑现落实人大审议意见。五是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议题,人大要跟踪监督,“一府两院”按期反馈人大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并向社会公开,接受人大代表和社会群众的检验是否满意。
通过实行“阳光监督”,狠抓监督流程公开,不但极大地调动了广大人民群众参政议政的热情,而且最大限度地确保了人大监督工作落到了实处,进而使全市人民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形成全市整合效应。
积极探索创新,狠抓机制保障,推进人大监督
市人大常委会自换届以来,在吸取总结历届人大监督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认真学习借鉴上级人大和外地成功做法和经验,在坚持依法按程序监督、实事求是监督的原则下,积极探索创新,狠抓机制保障,确保人大监督工作全面有效地顺利开展。一是注重在参与中监督。对市委、政府的重点工作不袖手旁观,而是积极投入,常委会领导每人都参与联系了解“四难”一项重点建设,经常深入一线,协调解决具体问题,在参与中监督,在监督中支持,共促发展。二是把人大监督同党内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和行政监督等其他形式的监督有机结合起来,使之更富有效力。三是为敢于监督者撑腰壮胆。常委会建立了包括奖惩激励机制在内的系列规章制度,其中重要目的就是鼓励监督者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监督到位,确保代表参政议政的法律、物质、生活保障落实。四是加强了人大自身建设。通过推进思想、组织、制度、作风建设,改进机关办公环境条件,建设学习型机关,熟悉法律和政策,大力提倡务实创新的工作作风,极大地提高了人大监督工作的水平和效率,维护了人大监督的形象。(德州市人大 鲁维生)